| 即使沒有明顯的曬傷徵兆,皮膚曬黑正便代表皮膚已被曬傷了,因此縱然沒有明顯曬傷痕跡也應使用防曬產品保護皮膚。
根據美國皮膚病學會的研究顯示,人一生中所遭受到的陽光損害,有80%是發生在18歲以前。黑色素能保護皮膚免受陽光的灼傷,但黑色素於出生時尚未完全發展,因此嬰兒及兒童是高危一族,使用防曬產品對於他們是重要的護膚環節。
根據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統計,由紫外線引起的非黑色素瘤皮膚癌,於2005年已躍升為香港十大常見癌症中的第9位。美國皮膚聯會估計,人只要在18歲前開始經常使用防曬產品,可以減低患皮膚癌的機會達75%。
紫外線的傷害只發生在「渡假時」是非常普遍的一種錯誤觀念,UVA的強度從日出到日落是完全一樣,不管是多雲、下雨這些看起來「沒有太陽」的日子,一年四季、365天天存在。只要走到街上,我們便會暴露在紫外線下。此外,UVA能穿透雲層及玻璃,可算是無處不在。多達50%的UVA可穿透玻璃直達室內,加上電腦螢光幕及光管都會發出有害的紫外線,因此無論於任何時刻、有機會接觸紫外線的地點,都需要使用防曬產品。
紫外線所帶來的損害會在一生中不斷累積。在沒有防曬保護下,皮膚每天不斷重複地暴露在紫外線中,損害累積起來,遠比在海灘渡假時所受的損害更為嚴重。
UVA能直達真皮層,對皮膚造成較深遠和嚴重的影響,包括令膠原蛋白及彈力蛋白萎縮,令皮膚出現乾紋、失去彈性和光澤,加速皮膚老化。而UVB則於皮膚表層造成較直接的影響,是形成黑色素、色斑、曬紅和曬傷的主要成因。UVB會加速游離基的形成,氧化細胞令膚質變得粗糙。巿面上,許多防曬產品,只含有阻隔UVB的成份,但不能阻擋UVA滲入真皮層,所以只可防止皮膚表面曬黑、曬傷,而未能真正全面保護皮膚。
正確使用防曬產品的方法:
• 使用防曬產品前,應先在身體的一小部位皮膚進行產品測試 (Patch-Test),以確定會否對防曬產品有過敏反應。
• 如果有不適的情況,應停止使用。
• 防曬產品應塗在乾爽的皮膚上,不可像一般保濕產品般要塗在微濕的皮膚上,因為水份會減低防曬功效。
• 要產品發揮最佳的防曬保護,最少需提早15至30分鐘將防曬產品塗在乾爽的皮膚上,讓防曬成份發揮功效。
• 除了專為眼部而設的防曬產品外,使用其他防曬產品時,應避開眼部位置。
• 於游泳或流汗之後,應盡快潔淨及抹乾身體,並補塗防曬產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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